兴国县水土保持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
依据兴府办电[2016]3号文件精神,我局编写了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统计数据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。将于2016年3月21日前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位置公布本单位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有其他需求或建议,可与我局人秘股联系,联系地址:兴国县西街236号;邮编:342400;联系电话:0797—5322312。
一、概述
2015年,我局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,进一步加强工作措施,拓展了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,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。
1、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工作责任。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,信息公开工作有专人抓。成立了宣传报道组,明确宣传报道组成员每年必须完成一定数量的信息稿件,同时要求其他干部职工也积极投稿,为信息公开提供了保障。信息公开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符合保密要求,不拔高也不缩小。公开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经局主要领导审查后方可公开,未经审核同意的信息一律不准对外公开发表,否则,将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处罚。同时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严格按照既定时限、分类要求与文体格式上传。
2、规范管理,有效公开。严格按照“公开是原则,不公开是例外”、“涉密信息不上网,上网信息不涉密”的原则规范管理。对每件发文、每条信息均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,严格执行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。全年未发生泄密事件,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投诉事件。
3、突出公开重点,回应社会关切。在信息公开的内容上,突出公开重点。突出水保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的公开,突出农村能源环保工作,特别是项目实施政策性文件,突出水保项目实施的内容、建设规模、投资导向、工程管理、招投标、政府采购等重要信息,突出机关时效性应更新的信息内容、公开局务会有关重要决定、决议、大事项等,让政策规定与要求通过网络向公众公开,赋予公众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,克服为公开而公开,实现公开的有效性和实效性。
二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
1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。我局按照“公开是原则,不公开是例外”的原则,通过各级各类网站、报刊等不同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,全年共计公开信息366条。
2、政府信息公开类别。概况信息类公开6条,法规文件公开13条,发展规划公开9条,工作动态公开302条,人事任免公开2条,财经信息公开3条,行政执法公开30条,公开年度报告1条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
本年度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。
四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
2015年,我局严格按照《条例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,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、诉讼和申诉情况。
五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
(一)、存在问题
2015年,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:
1、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。有的栏目空栏;有的栏目虽然有信息,但只有1—2条。
2、部分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。有的信息内容与栏目不对应;部分公开内容不够规范。
(二)、改进措施
1、强化组织领导。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分开工作的组织领导,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。制定工作方案,细化工作任务,明确考核奖惩。
2、加强学习培训。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理论、政策及文件精神,提高认识和责任感。开展培训并积极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,增强工作能力。
附:兴国县水土保持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
附件
兴国县水土保持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
(2015年度)
统 计 指 标 |
单位 |
统计数 |
|
一、主动公开情况 |
—— |
366 |
|
(一)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|
条 |
366 |
|
其中: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|
条 |
5 |
|
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|
件 |
0 |
|
(二)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|
—— |
|
|
1.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|
条 |
0 |
|
2.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|
条 |
366 |
|
3.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|
条 |
0 |
|
4.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|
条 |
0 |
|
5.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|
条 |
230 |
|
二、回应解读情况 |
—— |
||
(一)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|
次 |
0 |
|
(二)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|
—— |
|
|
1.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|
次 |
0 |
|
其中: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|
次 |
0 |
|
2.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|
次 |
0 |
|
其中: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|
次 |
0 |
|
3.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|
篇 |
0 |
|
4.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|
次 |
0 |
|
5.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|
次 |
0 |
|
三、依申请公开情况 |
—— |
||
(一)收到申请数 |
件 |
0 |
|
1.当面申请数 |
件 |
0 |
|
2.传真申请数 |
件 |
0 |
|
3.网络申请数 |
件 |
0 |
|
4.信函申请数 |
件 |
0 |
|
(二)申请办结数 |
件 |
0 |
|
1.按时办结数 |
件 |
0 |
|
2.延期办结数 |
件 |
0 |
|
(三)申请答复数 |
件 |
0 |
|
1.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|
件 |
0 |
|
2.同意公开答复数 |
件 |
0 |
|
3.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|
件 |
0 |
|
4.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|
件 |
0 |
|
其中:涉及国家秘密 |
件 |
0 |
|
涉及商业秘密 |
件 |
0 |
|
涉及个人隐私 |
件 |
0 |
|
危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|
件 |
0 |
|
不是《条例》所指政府信息 |
件 |
0 |
|
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|
件 |
0 |
|
5.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|
件 |
0 |
|
6.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|
件 |
0 |
|
7.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|
件 |
0 |
|
8.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|
件 |
0 |
|
四、行政复议数量 |
件 |
0 |
|
(一)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|
件 |
0 |
|
(二)被依法纠错数 |
件 |
0 |
|
(三)其他情形数 |
件 |
0 |
|
五、行政诉讼数量 |
件 |
0 |
|
(一)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|
件 |
0 |
|
(二)被依法纠错数 |
件 |
0 |
|
(三)其他情形数 |
件 |
0 |
|
六、举报投诉数量 |
件 |
0 |
|
七、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|
万元 |
0 |
|
八、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|
—— |
|
|
(一)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|
个 |
1 |
|
(二)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|
个 |
0 |
|
(三)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|
人 |
4 |
|
1.专职人员数(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) |
人 |
0 |
|
2.兼职人员数 |
人 |
4 |
|
(四)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(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) |
万元 |
0.36 |
|
九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|
—— |
|
|
(一)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|
次 |
4 |
|
(二)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|
次 |
0 |
|
(三)接受培训人员数 |
人次 |
2 |
|
单位负责人:廖顺尧 审核人:易祖波 填报人:钟和演
联系电话:0797-5322312 填报日期:2016年1月25日